「嗆」不出聲來!
「嗆(ㄑㄧㄤ\)聲」一詞幾乎已經成為國內傳播媒
體共同的口頭禪,某家電視台記者於江陳會期間,採訪
大陸的隨行記者群,問他們知不知道「嗆聲」是甚麼意
思?其中一人笑答道:「『大聲說話』吧?」然而詳查
<康熙字典>口部「嗆」字,卻僅有「(1)鳥食也、(2)一
曰愚貌、(3)嗆哼,愚怯」等三種訓義,用字的正確性
既成問題,縱然想「嗆」怎「嗆」得出聲來?
<辭源>「嗆」字的釋義云:(1)水或食物進入氣管
引起咳嗽,把東西噴出來──喝茶喝嗆了。(2)刺激性
的東西使鼻、喉不舒服──辣味兒嗆得真難過。這就是
錯誤的源頭,<玉篇>:「,嚏也。」<集韻>:「,
氣出。」這個「嗆」字頂多只能算是閩南語謂打噴嚏之
「發苛()」尾音的擬聲而已。<集韻>:「,錯
喉也。」水或食物進入氣管引起咳嗽,閩南語說「著苛
」;<集韻>:「烝,氣之上達也。」刺激性的東西使
鼻、喉不舒服,如吃到辣椒或山葵等,這時閩南語音同
「銃」說「烝」,今所謂「手鎗」本「手銃」之誤,「
嗆得真難過」本應作「烝得真難過」。
所謂的「嗆(ㄑㄧㄤ\)聲」與「發苛」、「著苛
」扯不上絲毫關係,其用字並不深奧,寫作「謒聲」
就可以了!<集韻,類篇>並:「謒,千羊切音瑲,語輕
也。」從口、從言,有皆可者,嗆、謒二字卻不可混為
一談!閩南語「賣唱」、「走唱」等的「唱」皆音「ㄑ
ㄧㄤ」,唱又與倡通,時下大致以唱歌、唱和、唱名
、唱票等從口,而倡導、提倡則從人以別之。「唱」的
本義只是「道出」,比賽規則賽前有「唱(ㄑㄧㄤ)」
就有憑有據,不必定非「辛辣」不可,由「語輕」之訓
義觀之,「謒聲」並不宜作「唱聲」。
- May 14 Thu 2009 12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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