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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,「國語日報」的<兒童
版>「我聽過的臺語俗諺」單元,刊出了林煥彰先生所寫
的「打斷手骨倒去勇」一文,讀過之後,覺得內容寫得很
好,但是標題的這一句俗諺與向來所流傳者似乎有出入,
表達這一句俗諺的用字也有待商榷。
    這一句俗諺是相當具有普遍性的,在臺灣南北應該
不會有甚麼兩樣,筆者到處所聽到的都是「扑折手骨起
倒勇」,或「扑折手骨顛倒勇」,這句俗諺要這麼講纔合
乎閩南語的語法,說起來也鏗鏘有力而不拗口。
    「扑折」也就是「打斷」的意思,但是「打斷」是
國語式的說法,一般人常拿「打」做為閩南語的「扑」,
這是不對的,因為「打(ㄉㄚ\)」讀不出「扑(ㄆㄚ下去)
」(按:須由複音語求出)的音,所謂「打電話」,其實應
作「撥電話」纔對。除了「扑」以外,用「撲」、「
」、「搏」、「」、「」等字也都使得。
    閩南語講到「來回二日」也可以說「去倒二日」,
這個時候如果講「倒去二日」,有引起別人的誤會之虞,
因為「倒去」有「倒下去」或「倒退回去」等意義。「
倒去」音近「倒起」,「倒起」可解釋為「倒而又起」,
「起倒」也可以與「倒起」做同樣的解釋。其實,若要
明確的表達這一句俗諺最適切的含意,又要唸起來順口,
毋寧作「扑折手骨起倒勇」最沒有爭議。惟,鄉土語文
研究家張清波先生卻提出「勇」當作「永」的說法,<爾
雅.釋詁>:「永,遠也、遐也。」「永」字有「長久」之
義;「勇」者:用也、氣也、猛也、銳也、果敢也、果決
也、健也,宇宙間並無永生不滅之物,儘量使其「勇健」
、「康健」,是延長壽命的不二法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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